出版倫理與出版弊端聲明
中山管理評論嚴正聲明禁止收錄與出版任何研究資料或成果有造假、變造、抄襲、一稿多投等嚴重影響審核公正與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之文章。本刊之編輯委員、評審委員與投稿作者以Elsevier建議之《出版倫理》(Publishing Ethics)(https://www.elsevier.com/about/our-business/policies/publishing-ethics),以及COPE(Committee of Publication Ethics)之出版倫理指南與規範(http://publicationethics.org/resources/guidelines)為依循進行公開徵求、檢視、審核及出版文章,以確保避免違反出版倫理,及任何不當出版之行為。
以下將對於編輯者、評審委員、投稿者之出版倫理要求,彙編如下:
編輯者的職責
- 出版決策
基於「同儕評審」(peer review)的結果,可依據研究議題本身或對其他研究者或讀者的重要性,編輯者決定是否出版投稿文章。編輯者需遵行相關期刊編輯指導原則與法律原則。 - 公平競爭
編輯者需以論文的內容決定評審委員,而非以作者的種族、性別、性取向、宗教信仰、國籍與政治信仰為評審標準。編輯政策應具透明度及完整,編輯者應確保評審委員和作者對其期望有明確的了解。 - 保密原則
編輯者與相關人員不得向稿件作者、評審委員、編輯顧問等, 在審查過程中, 公開論文之任何訊息。 - 公開原則與利益衝突
- 未取得作者之同意,編輯者不得將論文中未發表資料作為個人研究之用。
- 由同儕審查者所提供之相關修改建議與訊息不得挪為私人使用。
- 當編輯者認為與投稿作者、企業與組織構成競爭、合作或其他關聯等利益衝突時,必須迴避稿件審查,並由其他符合條件之適任人員代理。
- 編輯者需要求所有研究貢獻者公開相關利益衝突資訊。若利益衝突於出版後被揭露,需發表更正說明或發表撤銷出版或利害關係聲明等必要措施。
- 須確保相關之贊助或補助,在同儕審查的過程中沒有形成特別待遇,其審查要求與其他論文相同。
- 贊助或補助項目須完全符合學術使用之價值,而非商業利益考量。
- 調查參與和配合
當發現或接獲投稿論文違反著作倫理事件(如數據造假、學術不端)之舉報,編輯者將立即召開編輯委員討論會議,諮詢領域主編、政策指導委員及編輯顧問委員之意見,討論並共同決定是否予以撤稿。一旦確定違反學術倫理,必須立刻進行更正、撤回、釐清聲明等處理動作。任何違反出版倫理之行為必須深入調查,已刊登出版的論文,仍具追訴效力。
評審委員的職責
- 審查的能力、迅速與準時
被委任之評審委員若認為不適任或無法及時完成審查,必須通知編輯委員會,並主動要求撤銷審查委員資格。 - 保密原則
評審委員必須將審查的論文原稿視為機密文件,不得向編輯者以外之人透漏任何訊息。 - 客觀的標準
評審委員必須摒除個人觀點,公正且客觀地進行論文內容評審,提出具建設性的審查意見,對於論文內容之批評,且需提出確切的例證。 - 來源確認與告知
評審委員須能辨識出作者文中沒有引註的相關資料,並提出明確的相關例證,任何前人已進行之監測、調查或內容均須註明在相關引註說明中。評審委員也必須告知編輯者論文中任何可能與其他作者著作相似或部分重疊之處。 - 公開原則和利益衝突
未取得作者之同意前,評審委員不得將論文中未發表資料挪為己用。當評審委員認為與其他作者、企業與組織構成競爭、合作或其他關聯等利益衝突時,必須主動要求迴避審查工作。
投稿者的職責
- 論文標準
作者投稿內容須依遵本期刊之投稿說明與稿件格式規定,並於論文中呈現相關的研究數據,精確描述實驗或研究的進行,以客觀的論述方式呈現明確的研究結果。不得有任何違法與不道德的行為,如欺瞞、誤導、不正確或不符實之敘述等。 - 資料的使用與保留
作者需保留原始之研究或實驗數據,於審查過程中提供給評審委員進行審查,並於刊登出版後供公開使用。 - 原創與抄襲
- 作者應確保投稿之論文內容均為原創,若有使用其他作者之論述,須明確引註,不得有剽竊或抄襲等不道德與違法行為。
- 自2020年01月01日起,為保護作者與本刊之聲譽,新投稿件一律會經Turnitin系統做原創性比對,比對原則為排除引用資料及參考書目後,相似度指數以不超過12%為原則。超過12%但低於20%者,編輯委員會將與通訊作者聯繫,確認繼續審查之意願,並要求修訂內容後可重啟審查流程;若超過20%者,則直接以退件處理,以正式信件通知作者。
- 一稿多投、重複或同時出版
作者不得同時於多個期刊或出版品發表本質上相同的研究論文或報告,或將同一份原稿投稿至不同刊物,以上均屬於違反出版倫理的不當行為。已被發表的研究論文不得再投稿至另一期刊。倘有明確違反上述事項,責任歸屬作者,本刊得以依上述編輯者職責進行審查與後續處理。 - 來源確認與告知
作者必須善盡告知引用他人作品的責任,並應列舉出影響研究本質的各方因素。未公開的私人資訊如:對話、書信、第三方之討論等,若無資料來源方的明確書面授權函,則不應使用或發表。 - 論文作者的署名
舉凡對於論文有構思、設計、執行或闡明等重要貢獻者,均需列於共同作者之列,若有參與相關研究計畫之人員也必須詳列清楚。通訊作者需確保所有具有貢獻的共同作者都列名於作者列,且對論文沒有貢獻者,不應列名。 - 著作權聲明書的簽署
所有投稿至本刊的作者,均需下載、詳讀、簽署與提繳著作權聲明書,並遵守其中內容,方視為完成投稿程序。 - 危害物質與人類或動物的實驗對象
若研究涉及會產生嚴重危害之化學品、研究過程或器具設施,作者需詳細闡述之。若研究工作包含人類或動物等實驗對象,作者需於論文詳述過程,並確保合乎相關法律規定與制度之指導與規範。對於以人類試驗對象之研究,作者需於論文內聲明進行人體試驗之同意權,且需永久保護人體試驗對象之隱私權。 - 公開原則和利益衝突
作者需公開表明任何可能被視為影響研究結果或結果闡釋的利益衝突事項,包含經費補助、計畫補助、僱傭關係、顧問諮詢、材料物品擁有權、報酬、專家證詞費用、專利申請/註冊或捐款授權等。如有未來可能利益衝突之相關資料,亦須儘早提供。 - 研究內容的錯誤
當作者發現研究內容含有錯誤或不正確資訊,應迅速主動通知編輯者,進行撤回論文或修改內容等相關舉措。若編輯者經第三方得知研究論文包含重大錯誤,作者除需採取以上動作,尚需提供編輯者正確之資訊。